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0〕69号)规定,现将我市高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符合(深财会〔2020〕69号)文件规定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7月23日(星期六除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复核预约方式及地点
(一)复核预约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控制现场聚集人数,节约考生等待时间,现场复核须通过网上预约,考生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复核点进行现场复核,未预约考生将不予受理。
预约方式:关注“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考试服务”的子菜单“高级预约”,填写个人信息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时需配合复核点防疫要求,体温测量低于37.3℃,“粤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进场办理。
(二)复核地点
四、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g29.jsp补打。)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封闭或封控而无法现场复核的考生,需及时主动联系复核点报备,可在复核点的指导下通过微信、QQ等线上视频方式完成复核。
(二)凡未提交资料参加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未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复核通过后,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1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ywpd/kjgl/tzgg/content/post_8911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