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呼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8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35号),结合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报名条件: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内人社发〔2013〕135号)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驻自治区单位考评:中央或外省驻内蒙古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需中央或外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参加评审。
(三)免试条件:截至2020年底年满5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可免试。
二、报名、考试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15日。
2.报名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进入“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范围
1.考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2.考试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注重考察考生的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等。不制定考试大纲和指定专门的辅导教材。
(三)准考证打印
2021年8月8日至8月14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考生在报名网站自助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收据索取按报名系统指引操作。
(三)报名表留存。考生报名成功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备查。
四、资格有效期
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自治区财政厅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可参加2021年度至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网站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471-4931301
(二)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471-419221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kjxx/202107/t20210702_1758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