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会[2021]500号),吉林省准备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相关规定,比如: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发表论文吗?相关内容如下: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著作或译著。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
(三)主持完成会计及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研究并完成结项。
(四)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本人负责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职责相关的有价值的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
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程序:
1.笔试。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进入考核程序。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报名参加全省会计专业技术正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标且在有效期内,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采取量化赋分的形式。
3.答辩。评委会对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采取量化赋分形式。
4.例会。评委会根据量化赋分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通过人员,超过三分之二票为通过。
5.公示。省财政厅将评审结果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颁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