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红河州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高级资格考试分数达到线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12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无法打印高级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1年度初、高级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一)初级资格审核流程
1.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领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州、县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附后)审核。需上传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5.初级资格证书到达我州后,州会计考办负责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到县市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前往自己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会计考办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审核流程
1.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在线服务→会计管理”,点击进入“会计考试→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进入高级资格审核页面。
3.申请人填写审核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省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871—63957215)审核。需上传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审批。
5.经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kzp.mof.gov.cn)进入“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界面下载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6.达到云南省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待省级合格线确定后,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红河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州级:0873-3743541、3732526
蒙自市:0873-3179238
个旧市:0873-8870014
开远市:0873-7223341
弥勒市:0873-6126077
泸西县:0873-6628550
建水县:0873-7617276
石屏县:0873-4857738
元阳县:0873-5643794
红河县:0873-4624936
绿春县:0873-4222517
屏边县:0873-3223529
河口县:0873-3450700
金平县:0873-5222130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hh.gov.cn/szhh/gsgg/202106/t20210616_527739.htm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