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正在进行中,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进行申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进行申报。2021年宁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呢?宁夏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流程如下:
宁夏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流程:
2021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18.95.135.211:8005/zcps/)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
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1.个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6月15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个人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2.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将本人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已发表论文须上传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论文必须与发表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在系统内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承诺签字。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聘任文件,任职期内或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外人员同时应提供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择优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审核。事业单位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申报推荐办法,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应按规定公示申报材料目录、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予推荐的申报人, 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公示期满,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153号)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如实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见附件)进行推荐。
三、逐级审核。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用人单位注册信息、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聘任情况等进行审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非会计系列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
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
4.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外省(区、市)驻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的;
5.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
6.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
7.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业绩的;
8.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财政厅对经审查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自治区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论文答辩,评委会对答辩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查推荐意见等进行专家评审,并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贡献进行评价,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公示、备案。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证书发放。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申报系统查询和下载电子职称证书,需要使用电子职称证书时,可通过电子职称证书“资格核验”功能随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