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师考后,大家就要开始准备评审申报了!2021年高级会计师备考进行中,很多考生在备考的同时也在准备评审论文。那么河北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呢?来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
一、河北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独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二)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独立或者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财务经济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厅)主管财经工作的领导批示并推广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据)。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流程
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送到相关部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指定的经办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论文答辩——答辩结束后省高会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通过后公示。
三、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全国、全省或全市(包括行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法规和办法的编写(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技术成果。
(二)主持、指导一个县(区)以上地区、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三)参与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制订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