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公告》文件精神,云南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视同对本人的报名条件作出承诺。
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报名人员,导致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云南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在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高级会计考试的人员,报考人员当年度考试成绩合格后,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省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滇省级部门高级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30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957215);
2.各州(市)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县级不设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省内合格标准,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