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报送纸质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人员,在评审申报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后,请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送地点:山西省财政厅机关818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八楼西)。
三、纸质材料报送内容:
1、各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出具的推荐函。
2、单位“三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在评审申报系统直接打印(A4纸彩色打印,左侧装订,本表共12页,不可另加附页,不可更改格式内容)。
4、 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5、其余申报材料,按附表(点击下载)中所列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其中,附表中第(三)项按评审申报系统中所上传的《申报材料目录表内容》打印,打印内容必须与申报系统中所上传内容全部一致)。
6、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须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已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①从初始至较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中级资格证书;③中级资格(自聘任以来的)单位聘文或聘书;④正式发表的本专业论文、著作;⑤奖状或荣誉证书;⑥其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业绩的个人奖励、文件及证书等佐证资料。
四、照片提交要求:
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统一安排,为提高工作效率,拟实行高级职称电子证书。请申报人员将个人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版(要求:格式png、jpg、jpeg,最好为pn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于提交纸质材料前,发至SXGKPS2020@163.com邮箱。纸质照片不需提交。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请申报人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用纸质档案袋装袋(档案袋上需标清申报人姓名、单位、资料内容)后报送,也可由各市人社局、省主管部门安排专人统一报送。
2、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申报人现场报送材料时请务必佩戴口罩。从疫情中高风险返晋或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申报人须委托他人代为报送。
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