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考务日程及报名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2.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2021年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市(州)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市(州)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市(州)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市(州)参加考试。
(四)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梅河口市的考生选择“梅河口考区”,公主岭市的考生选择“公主岭考区”。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击首页的“网上服务入口”下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信息采集”按钮,确认信息采集情况。未参加过信息采集的,请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为2021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照片审核及现场审核截止日期12月24日,网上交费截止日期12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报名方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击操作窗口下“高级会计人员”内的“考试报名”按钮,填报报名信息。
(四)现场审核。12月14日至12月23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为现场审核时间。考生在网上填报完报名信息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属考区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应本人到审核现场进行报名审核,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提交考生亲笔书写的委托函,承诺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方可由他人负责代审。
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或居住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盖章。考生亲笔签名。
2.提交学历、学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较高学历及非全日制较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A4纸)。
(五)网上缴费。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在支付过程中,请考生牢记“交费订单号”以备必要时与系统对账。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
(六)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
七、各市(州)考区现场审核地址及报名咨询电话
(1)长春市考区: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0431-89865971;
(2)吉林市考区: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吉林市船营区和龙街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3)四平市考区: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2(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0434-3215082。
(4)辽源市考区: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市考区: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市考区: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市考区: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州考区: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1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9)松原市考区: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3室(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考区: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政局207室,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考区: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八、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cztkj.jl.gov.cn/view-19-8d2c0840a3c94220a2f431447ed541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