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会考〔2020〕4号
有关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0〕9号),2020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根据今年我市考生考试情况分析,经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0年我市合格标准按全国合格标准60分执行。请有关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http://kzp.mof.gov.cn/cjcx/cjcx.jsp)查询考试成绩。
二、2020年成绩合格考生从2021年开始参评,可连续参评3年(即2021至2023年)。
三、因疫情原因,2020年考试合格考生报名资格后审,我们将在考生以后报名参评时一并审核。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czj.cq.gov.cn/bsfw_268/hjzj/xxfb_31627/202011/t20201105_8421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