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考办《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0〕09号),2020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可以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2020年我市不设置地方合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成绩单发放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请于11月中、下旬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可在2021年-2023年参加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二、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不合格考生的成绩复核
请即日起向tjkjzgcjd@sina.com邮箱发送查询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高级查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我们将在11月中、下旬回复成绩单。
2、继续教育记录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抵免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财政局将统一登记确认为2020年度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于2021年1月1日起登陆“天津会计网站-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询”,查询相应继续教育记录。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4&contentId=28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