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会计考办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会考办发[2020]1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0〕9号)精神,经研究确定,现将我区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108人。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三年有效(2021年--2023年参加评审)。
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33人。成绩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内一年有效(2021年参加评审)。
因今年报名资格采取考后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与高级会计师评审一并组织,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具有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
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1.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内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218.95.178.124/public/NXKJXXW/dynamic/contents/GSGG/content.jsp?id=44657&cid=2010&s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