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0〕1号)的安排,现就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初级资格考试南平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方式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二、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 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七)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考生应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3月25日至3月31日17:3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报考人员所在县(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应于2020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
由于各县(市、区)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考中级资格考生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报名地现场审核),在延市直未搬迁建阳的单位、中央和省驻延单位、驻延部队可选择“南平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审核缴费;其他县(市、区)可选择相关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审核缴费。
报考高级资格考生,请选择“南平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审核缴费。
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
现场审核考生应提交的资料
现场审核考生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考生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 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2019〕356号),高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65元。
七、 教材征订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考生可在202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考生报名期间登录财政部考试报名系统上考试教材征订的链接自行征订。
南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