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退档和领取资格证书的通告
2019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参评者申报材料的退档及领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事宜,通告如下:
1.中央在闽、省直在榕单位的参评人员请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11楼1105室)领取退档材料。逾期将予以销毁。
2.地市参评人员到原申报地财政部门领取退档材料,领取时间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3.评审通过的中央在闽、省直在榕人员交一张2寸彩照到各自委托评审函的出具部门,由其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准确认陈青等29位同志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人社批复〔2019〕615号)文件,于2019年12月10日起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证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省体育中心东门对面,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3568375)。
4.地市评审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