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9〕7号),根据2019年度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吉林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分数为55分,成绩有效期为1年。
二、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或吉林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分数的人员,可在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打印方法: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 — 网上服务入口 — 高级会计人员 — 打印高级成绩合格证书。
四、上报评审材料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