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申报人员:
根据海南省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11月13日8:30-12:30
二、答辩地点
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海口市海甸五东路18号,联系电话:36769666)。
三、答辩内容
参评人员评审申报材料中与业绩成果、政策理论水平、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及会计专业发展情况有关的问题。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参评人员于11月13日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答辩地点分组报到台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未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二)答辩顺序:根据现场公布的评审分组情况,每组参评人员8:05到各自报到台抽签,签名确认并领取答辩顺序号。
(三)答辩时间:每人答辩时间30分钟,答辩候场时可携带资料,答辩时不得携带资料入场(通讯工具交由现场工作人员保管),入场前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答辩顺序号,答辩开始时不需要自我介绍,答辩人员入场时,答辩试题已置于桌子上,答辩人员可先思考后答题。
(四)答辩成绩满分30分,答辩成绩低于18分者,评审不予通过。
(五)评审提交材料时,论文已有用稿通知,但未提交相关复印件的,请携带杂志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于答辩报到时,交予本组工作人员。
(六)所有答辩人员提交l张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531650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