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考办《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9〕7号),2019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可以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在2020年-2022年参加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2019年我市不设置地方合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1、发证时间:2019年12月20日9:00-11:30,13:00-14:00
2、发证地点:会计之家1楼(河西区广东路67号)。
3、请携带下列资料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资格审核通过的方可当场领取合格证书:
(1)2019年高会报名信息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为了提高审核效率方便考生,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姓名+手机号建立文件夹,然后将上述资料按照顺序扫描(jpg格式,1M以内大小,身份证只扫描正面)后排列,将压缩后的文件夹发到15122189535@163.com邮箱,我们将在12月10起开始审核制证,审核通过考生只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即可领取合格成绩单。考生有问题也可向上述邮箱发送邮件进行咨询。
二、其他事项
1、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成绩复核
请即日起向tjkjzgcjd@sina.com邮箱发送查询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高级查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我们将及时回复成绩单。
2、继续教育记录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抵免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市财政局将统一登记确认为2019年度继续教育记录,考生可于2020年1月1日起登陆“天津会计网站-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询”,查询相应继续教育记录。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