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希赛网站
根据《浙江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了解,2019年浙江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介绍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的规定执行。
按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试行)》,自评分达到7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试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材料评审占比75%、面试答辩占比25%。
为做好新旧评价条件的政策衔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报名参
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视同符合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