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9年高级会计师现场申报评审材料需要哪些?根据《天津市2019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了解,有关高级会计师现场申报评审所需材料介绍如下。
一、 现场申报评审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在会计副高评委会同意接收后,在职称系统直接打印(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能更改内容和格式),须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5份,在职称系统导出后打印(A3纸打印,不能更改内容和格式),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较高级别职称证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著作论文。包括已公开的论文原件,或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包括经济活动分析、调研报告或者专项实施方案等,每页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业务报告中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可以省略。论文或者业务工作报告最多申报3篇。
5. 学历破格申请报告(学历破格人员提交,必须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或委办局(集团公司)或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呈报单位盖章,正常申报的不需提供)。
请报评人员按照上述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后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