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省会计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②我省人社厅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事项
我省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中级资格后审,高级资格前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按人事隶属关系报名,统一在太原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财政厅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线成绩合格单。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我省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五、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高级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考务日程
(一)中级资格
1.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址为“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http://www.sxscz.gov.cn)或“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2日-31日。报名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报名情况。
2.8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3.9月7日-8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省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报省考办;考试结束后,省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向省考办报送考试情况。
4. 10月15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组织完成我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将评卷数据(光盘)和评卷工作书面报告,同时报省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5.10月19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6.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周内,各考区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向省会计服务中心报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省会计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考办,并按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
7.11月30日前,省会计服务中心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考办、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评价中心报送2019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二)高级资格
1.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9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会计之星”网站(http://www.kjzx.cn),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0日-31日。
2.3月21日-30日,完成全省2019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
报名确认方式: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山西省财政厅进行报名信息现场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初始学历至较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3月31日前,完成全省2019年度高级资格考试缴费工作。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1日-31日,缴费于3月31日24时截止。
4.4月18日-19日,考生领取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收据。
5.8月15日前,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6.9月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7.10月19日前,省财政厅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其提供考试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其他要求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别考试前2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场检查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我省将根据工作实际,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我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山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