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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8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月3-25日
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要求,2016、2017、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60分和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在55分以上(含55分)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请于2019年1月3日-25日内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4.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按《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青人社厅函〔2017〕61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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