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18号)要求,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下载打印”飘窗,按要求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妥善保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陕西省省级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并妥善保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将于11月13日开始发放。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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