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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打印 2018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根据 《关于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江苏 考区) 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11号)精神 ,现 就自行打印 201 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有关事项 通知 如下: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60分) 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该成绩合格单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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