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精讲: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一)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转移损失,即可以终止确认转移的金融资产。
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看实质,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常见的终止确认情况:不附追索权的、售后回购回购价是回购当时的公允价值、重大的价外期权(可能是看跌期权也可能是看涨期权),即该资产购回的可能性很小,微乎其微,应视为终止确认。
(二)不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1.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所确认的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充分反映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终止确认的表现(不附追索权的金融资产出售;出售金融资产后签订回购合同,
回购价格为回购日的市场价格;将金融资产出售的同时签订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且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
处置损益一般为账面价值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当时确认资本公积的,现在处置要相应的将资本公积结转到当期损益中。
2.不能终止确认的条件(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但是没有终止确认也是要做账的,作为负债来处理。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转移了,没有终止确认,应该贷记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