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 2800 人(其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 327 人)。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中包含统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因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存在不确定性,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将可能发生变动,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一部分用于补充到统考招生中,一部分用于接收优秀调剂生,特予以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 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报考点代码为 3754,接受驻地在青岛市的所有高校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其他考生;接受所有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单独考试考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符合要求的纸质学历(学籍)认证材料进行核验。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或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信息确认: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
(4)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确定。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2 俄语,203 日语,204 英语(二),301 数学(一),302 数学(二),303 数学(三),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科目由考试中心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4.复试
复试在我校进行。我校根据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根据《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 号)文件要求,在复试阶段需要加强对报考“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的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较高项加分。
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公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制及有关事宜
1.硕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基本学制:3 年。
3.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在青岛校区培养学习。
4.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七、学费及奖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 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 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 2.6 万元/人/年;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2.2 万元/人/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硕士均为 1.5 万元/人/年;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均为 1.2 万元/人/年;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医药硕士均为 1.6 万元/人/年。
对于超基本学习年限期间各类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的 40%收取。
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文件下载”栏目查询;复试专业课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请在各学院网站查询。
2.若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要求。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 址:http://zs.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 66 号
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邮 箱:E-mail: shidayanzhaoban@upc.edu.cn
联系电话:0532-86981390 8698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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