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含义及分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注:各招生单位不同专业,报考条件不同,考博具体条件应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