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需要考四门,分别是政治(100分)、外语(10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
政治:
考查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占比2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占比3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占比1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占比16%;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占比16%。
外语:
考英语一,是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对英语语言的运用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并有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专业基础课:
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 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综合课:
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