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越来越近啦,准备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也已经开始备考了吧,希赛法考推荐精选理论法真题,帮助考生科学备考。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答案】B
【解析】A选项,属于立法法第8条第(二)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只能制定法律。A选项错误。
B选项,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文化事业不属于应制定法律的内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B选项正确。
C选项,属于立法法第8条第(五)项"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C选项错误。
D选项,属于立法法第8条第(九)项"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D选项错误。
2.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具有不同的法律职业道德。
B选项错误。本题中,实习律师被选入法院担任审判辅助工作,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实际参与审判,能够帮助实习律师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能力,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和推理过程,增进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不是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C选项正确。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履行的职能不同,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不同。本题中的十名实习律师,在资深法官指导下,通过承担审判辅助工作,深入了解法官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一般过程,这一做法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解与信任。
D选项错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法官不可能直接从律师中招取。
3.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答案】B
【知识点】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
【解析】A项:《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甲检察官不得兼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同时也不可以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此项错误。
B项:检察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单位领导提出改进建议,此项正确。
C项:《关于较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条第(七)项:"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此项错误。
D项: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是不适用拘传的,此项错误。
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D
【知识点】西周婚姻制度
【解析】西周时期婚姻缔结有三个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因此D项错误,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而有关解释机关不予修改或废止的,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依法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可以决定撤销该司法解释
B.可以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
C.可以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的议案
D.将该司法解释发回,发回后立即失效,但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答案】BC
【知识点】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较高人民法院或者较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较高人民法院或者较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较高人民法院或者较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可知,AD错误,BC符合题意。
2.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较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答案】ABCD
【知识点】唐宋时期的法制
【解析】A项:《永徽律疏》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立法达到了较高水平,是中国封建法制的较高成就,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此项正确。
B项:《宋刑统》又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其采用律令合编的方式,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此项正确。
C项:唐律中的四项重要刑罚原则分别是区分公私罪的原则、自首原则、类推原则和化外人犯,此项正确。
D项:唐代沿袭隋制,宋代则沿唐制,都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主审判,刑部主复核,御史台主监察,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此项正确。
3.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创举,被西方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关于人民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法治工作队伍,但仍然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B.法院应当重视已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的执行,防止调解过的纠纷再次涌入法院
C.人民调解制度能够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D.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
【答案】BC
【知识点】人民调解制度
【解析】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的当事人进行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A项错误。我国的法治队伍由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构成。法治专门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核心部分,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是保障法治运行的基础。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律师队伍、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对的法治运行具有促进作用。可知,人民调解员属于法治工作队伍,A项错误,不选。
B项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知B项正确,应选。
C项正确。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之一,能够解决一定范围内的纠纷,从而缓解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可知,C项正确,应选。
D项错误。不拘泥于法律规定,不依赖专业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一个特点,但并非其主要优势。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根植于群众,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
4.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答案】BD
【知识点】法律原则;法律解释
【解析】A选项错误。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学者的法学学说是对法律现象进行的学理解释,只是一种学术见解,并非法律原则。
B选项正确。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法学学说只是学者观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选项错误。法学学说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能直接用作执行法律的依据,但在法律适用中还是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中均可以引用法学学说作为说理依据。
D选项正确。在法律条文需要解释时,通过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的解释。
5.“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答案】AB
【知识点】法的起源
【解析】A选项正确。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出现而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A正确。
B选项正确。正因为社会是法律的基础,法发展的进程受社会发展的制约,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错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因此C项说法错误。
D选项错误。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冲突的化解,维护社会统治,故D项并非规范作用而是社会作用。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
D.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答案】AB
【知识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解析】A选项,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相互依存,A选项正确。
B选项,虽然权利和义务联系紧密,但二者还是存在不同的,具有一定的界限,B选项正确。
C选项,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C选项错误。
D选项,权利和义务虽然相互联系,但权利和义务是两个概念,并不能完全混同,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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