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甲杀丙后潜逃。为干扰侦查,甲打电话让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丙的鲜血放到现场。乙照办后报案称,自己看到"凶手"杀害了丙,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凶手"情况,导致公安机关长期未将甲列为嫌疑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乙将未留有指纹的斧头放到现场,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
B.对乙伪造证据的行为,甲不负刑事责任
C.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成立诬告陷害罪
D.乙向公安机关虚假描述"凶手"的相貌特征,成立包庇罪
【答案】C
【知识点】伪造证据罪、诬告陷害罪、包庇罪
【解析】本案中的乙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为"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被害人的鲜血放到现场"与"向公安机关宣称自己看到真凶,并描述了与甲相貌特征完全不同的真凶的情况"。对于前者,应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因此,A是正确的;
对于后者,应成立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包庇罪。因此,B是正确的;
乙的行为不成立诬告陷害罪,首先,乙没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而是为了"包庇"真凶;其次,诬告陷害罪是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乙的行为并不会使得任何人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因此,C是错误的;
本案中的甲实施了指使乙"将一把未留有指纹的斧头粘上被害人的鲜血放到现场"的行为,但该行为并不成立帮助伪造证据罪,因为对于本犯而言,该行为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此D是正确的。
2.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答案】D
【知识点】共同犯罪
【解析】A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选项是否正确,值得商榷。从欧陆三要件来说,B选项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即甲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抢夺行为时,乙客观上提供了帮助,二人有抢夺的共同行为,构成共犯,只是甲因为其责任年龄,不具有可责性。但在中国共犯语境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中国,一个人被视为共犯,其前提是他已成立犯罪。而在我国语境中,一个人犯罪,就意味着他同时具备犯罪的四个要件,其中就包括主体要件,就意味着他已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一个人不成立犯罪,他是不能被称为共犯的。本案中,甲只有15岁,不具备抢夺罪的主体要件,不能成立抢夺罪,又何以被称为抢夺罪共犯呢?
C选项正确。是乙为甲的抢夺提供帮助,其不是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选项错误。乙在抢夺罪既遂后抛弃赃物的,不能成立中止。答案为D。
3.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情节)?
A.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机关诬告他人介绍卖淫的,不仅触犯诬告陷害罪,而且触犯侮辱罪
B.法官明知被告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法官不仅触犯徇私枉法罪,而且触犯诬告陷害罪
C.诬告陷害罪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但诬告企业犯逃税罪的,也能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D.15周岁的人不对盗窃负刑事责任,故诬告15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能追究行为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诬告他人介绍卖淫,不成立侮辱罪。
B选项错。只成立徇私枉法罪。
C选项正确。虽然是诬告企业,但逃税罪单位犯罪采用双罚制,会使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诬告而受到刑事追究。
D选项错。诬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犯罪的,同样可成立诬告陷害罪。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BD
【知识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A选项错误。甲将乙救上船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但甲将乙推入水中致其溺亡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
B选项正确。夫妻之间对对方的犯罪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甲对其妻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如果是父母发现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能阻止而不阻止的,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C选项错误。甲将幼童意外撞入河中,具有救助义务。乙教唆甲故意不救助幼童,致使幼童溺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实行犯,乙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二人成立共犯。
D选项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负有抚养、照顾的义务。甲能抚养而不抚养,将乙弃置于菜市场门口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2.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知识点】犯罪故意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解析】本题中,甲将乙哥哥当做乙进行打击,甲对自己加害的对象产生了认识上的错误,此种情形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加害对象发生了认识上的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基于伤害的故意实施了加害行为,且造成了法定后果,其行为在故意伤害罪范围内主客观一致,成立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自己要加害的特定对象——乙哥哥实施了伤害行为,主观上也有伤害该特定对象故意,成立故意伤害罪,而对乙则没有实施任何行为,不成立犯罪,在对象认识错误中,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结论一致。分析可知本题选项说法全部错误。
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知识点】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解析】A选项考查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即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本选项中,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其推入井中致其摔死,甲对乙的死亡存在故意,其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仅未明确认识因果发展的具体样态,这是因果关系错误。A项错误应选。
B选项考查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即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通说认为,只要行为人在实施第一个行为时就已在着手实施犯罪,此时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就认识到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关联性,且其行为本身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急迫可能性,其主观上也有杀人的故意,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B选项正确不应选。
C、D选项考查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C选项,无论按照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丙对汪某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选项,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C项错误应选,D项错误不应选。
4.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
B.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答案】ACD
【解析】我个人认为,B选项错误,不成立受贿罪,而成立诈骗罪。
三、不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或者多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某小区五楼刘某家的抽油烟机发生故障,王某与李某上门检测后,决定拆下搬回维修站修理。刘某同意。王某与李某搬运抽油烟机至四楼时,王某发现其中藏有一包金饰,遂暗自将之塞入衣兜。(事实一)
王某与李某将抽油烟机搬走后,刘某想起自己此前曾将金饰藏于其中,追赶前来,见王某神情可疑,便要其返还金饰。王某为洗清嫌疑,乘乱将金饰转交李某,李某心领神会,接过金饰藏于裤兜中。刘某确定王某身上没有金饰后,转身再找李某索要。李某突然一拳击倒刘某,致其倒地重伤。李某与王某随即逃走。(事实二)
后王某建议李某将金饰出售,得款二人平分,李某同意。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向亲戚郭某谎称金饰为朋友委托其出售的限量版,售价5万元。郭某信以为真,花5万元买下金饰。拿到钱后,李某心生贪念,对王某称金饰仅卖得1万元,分给王某5000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对郭某进行欺骗,导致郭某以高价购买赃物,构成诈骗罪
B.李某明知金饰是犯罪所得而出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李某欺骗王某放弃对剩余2万元销赃款的返还请求,构成诈骗罪
D.李某虽将金饰卖得5万元,但王某所犯财产犯罪的数额为1万元
【答案】AD
【解析】A选项正确。李某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郭某高价购买,成立诈骗罪。
B选项错。李某之前帮助王某转移犯罪所得的金饰,已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后又使用暴力将刘某打倒并携带金饰逃走。该金饰也视为李某犯罪所得。李某不属于代为销售赃物,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选项错误。李某对王某有欺骗,但并没有因此骗得王某的交付,不成立诈骗罪。
D选项正确。王某抢劫罪犯罪数额为1万元。
2.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一)
A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A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5000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甲以为是价值20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二)
甲曾因公务为A公司垫付各种费用5万元,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万元。(事实三)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以非法手段骗取国有公司的财产,构成诈骗罪
B.甲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构成贪污罪
C.程某协助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欺骗,构成诈骗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
D.程某并非工作人员,但帮助工作人员贪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
【答案】ABCD
【知识点】贪污罪、诈骗罪
【解析】甲虽实施了欺骗行为,套取了单位的"劳务费"5万元,但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其行为虽属不当,但并不成立诈骗罪,亦不成立贪污罪。因此,A、B两项错误;
程某在知情的前提下为甲提供了帮助,其主观上也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其行为也不成立任何犯罪。因此,C、D两项也错误。
3.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关于事实四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ABCD
【知识点】因果关系的认定
【解析】本案中,根据案件证据,乙的死亡系一个致命伤导致,但查不清是谁的行为引起。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甲、丙、警察、乙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处置现场的警察不存在危害行为,其救援行为更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本案同样无法证明乙死于自己不当的异常行为。ABC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