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单项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
11.《刑法》第49条规定: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的除外。下列哪一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犯罪——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B.审判——审判——犯罪——故意犯罪致人死亡
C.审判——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D.犯罪——审判——审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答案】D
【知识点】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解析】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D项正确。
12.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项符合《刑法》规定?
A.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35年,没收财产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
B.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
C.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5年,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6年
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3年,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年
【答案】D
【知识点】数罪并罚
【解析】
《刑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较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较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较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较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较高不能超过25年。第三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A项错误。有期徒刑并罚,最多不能超过25年。
B项错误。数罪中判处种类不同的附加刑的,应当分别执行,不能将罚金20万和没收财产5万合二为一。
C项错误。数罪中判有种类相同的附加刑的,合并执行。甲应当剥夺政治权利8年。
13.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核准。
下列哪一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
B.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
C.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
D.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D
【知识点】减刑;假释
【解析】
《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较高人民法院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较高人民法院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较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刑法》第87条第(4)项规定,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较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是因为对犯罪的追诉,是启动刑事程序的权力,属于广义的求刑权的内容,应该由检察机关核准或者决定。因此,D项正确。
14.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答案】C
【知识点】叛逃罪、危害安全犯罪、罪数形态
【解析】
根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构成叛逃罪。叛逃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甲作为工作人员,在境外叛逃,并向境外机构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分别构成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此,A项、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5、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通常为1年以上5年以下,因此,D项正确。错误的项为C。
1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甲驾车在公路转弯处高速行驶,撞翻相向行驶车辆,致2人死亡
B.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撞翻数辆他人所驾汽车,致2人死亡
C.丙醉酒后驾车,刚开出10米就撞死2人
D.丁在繁华路段飙车,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
【答案】B
【知识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犯罪故意、因果关系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故意犯罪,且其危害程度与114条其他的犯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相当。A项错误,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B项正确,乙驾驶越野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放任他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项错误,丙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实务中择一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D项错误,丁在繁华路段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设定危险驾驶罪禁止“飙车”,是为了防止行为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造成车祸,2名老妇受到惊吓致心脏病发作死亡的后果,就不在危险驾驶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之内,丁不对该结果负责,也不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答案】D
【知识点】故意伤害罪、法律拟制、被害人承诺
【解析】
A项,《刑法》第248条的规定,殴打或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致人伤残、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B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或致人死亡的,仍为非法拘禁罪,为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虽然这两种情形都会涉及使用暴力,但前者是非法拘禁罪本身的暴力,后者是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从主观上来说,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对重伤、死亡是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而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虽然非法拘禁行为是故意的,但对重伤、死亡的结果却是过失的心理态度。本项中,行为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折断,客观上超出了拘禁行为的范畴,主观上对重伤形成存在放任的心理态度,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C项,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即使经其同意,也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成立故意伤害罪。
D项,行为得到被害人承诺,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截断一截小指头属于轻伤,不属于重伤害以上,该结果在被害人承诺权限之内,因而对行为人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17.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元的,构成强奸罪
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C.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C
【知识点】强奸罪;强迫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拐卖儿童罪
【解析】
A项正确。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行为,即便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该行为也成立强奸罪。强奸既遂后的给付财物行为,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
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44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被强迫者未必是本单位职工,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也构成强迫劳动罪。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44条之一的规定,雇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才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项正确。收留儿童后又将其出卖的,成立拐卖儿童罪。
18.不计数额,下列哪一项构成侵占罪?
A.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B.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C.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D.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答案】A
【知识点】侵占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
【解析】
A项正确,甲作为个体干洗店老板,受他人委托,在洗衣期间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发现衣袋内有钱时将钱藏匿,属于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
B项错误,乙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占有但公司所有的财物隐匿,成立职务侵占罪。
C项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钱包属于他人的遗忘物,应成立侵占罪。也有人认为,航空器相对封闭,旅客人数有限,不同于人员流动性大、开放性较强的火车、公共汽车等,且空乘人员对航空器的控制、监视力度大,因此,如果失主还在飞机上,该财物由失主占有;如果失主已经下飞机,该财物由空乘人员占有,因此,丙从他人占有下把钱包拿走,构成盗窃罪。2012年司法考试命题人持第二种观点。
D项错误,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该财物是主人特别声明或者故意放置在特定场所的财物。根据一般的社会观念,在其他客人来领取财物之间,该财物由放置者占有,丁窃取了他人占有的财物,成立盗窃罪。
19.甲路过偏僻路段,看到其友乙强奸丙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用手机向乙通报公安机关抓捕乙的消息
B.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
C.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
D.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
【答案】C
【知识点】窝藏、包庇罪
【解析】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A项构成窝藏罪。B项证人始终保持沉默,拒绝作证,不属于作假证明包庇。C项对侦查人员声称乙、丙系恋人,因乙另有新欢遭丙报案诬陷,构成包庇罪和伪证罪的竞合,该项正确。D项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可以拘留,但行为人不构成包庇罪。
20.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
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
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
【答案】D
【知识点】挪用公款罪、罪数、共犯
【解析】
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行为形态有三种:(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无论时间长短、数额大小均构成犯罪。(2)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数额较大,即便在3个月以内归还,也构成犯罪。(3)挪用公款既不进行非法活动,也不进行营利活动,而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同时要求满足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犯罪。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属于指使他人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共犯论处,故A项正确。甲挪用公款炒股票,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因为挪用数额巨大,即便乙在20日后,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也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B项正确。甲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成立受贿罪,C项正确。挪用公款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数罪并罚,故D项说法错误。
21.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
【答案】C
【知识点】玩忽职守罪、法条竞合
【解析】
《刑法》第397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A项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而非玩忽职守罪。B项检察官违规打开犯罪嫌疑人的械具后未跟随,致其逃跑的,构成《刑法》第400条第2款所规定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C项值班警察接到杀人报警后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的,因刑法并未对类似行为规定特殊的渎职罪名,其行为应该构成玩忽职守罪。D项市政府基建负责人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被骗300万元的,构成《刑法》第406条所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而非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