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二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D
【解析】
A项考查法律规则。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指内容明确肯定,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规则。题干所给的法条内容为确定性规则,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的作用。对于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五种,指引作用是指引本人的行为;预测作用指通过法律来预先估计对方的行为,从而准备好自己的行为。因此该项正确。
C项考查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习惯作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根法律解释的位阶:语义学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图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因此应该首先采用语义学解释,此项错。
12、《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
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
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利益是我国法律的较高价值
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
A项: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用,法律规则可划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指对机关和公民赋予一定权利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增设一定义务的法律规则。题干中的规定为义务性规则,此项错。
B项: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并非绝对的自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可损害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此项正确。
C项: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利益是等同的,同等的受到法律保护,此项错。
D项:该规定的内容明确肯定,对公民颠三倒四具有指导意义的,此项错。
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永徽律疏。
A项:唐末时期开始用“典”或“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此项正确。
B项:“质剂”为西周时期买卖契约的称呼,此项错。
C项:宋代典卖称为“活卖”,此项错。
D项:“坐赃”是指官吏或一般人因公或因私而收受不该收的财物的行为,纯粹的开典当行并不构成“坐赃”,此项错。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宋刑统与编敕。
宋神宗朝时敕地位提高,敕足以破律,C项错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AD项为是干扰项,与题干无关,均不选。
BC项:领事裁判权是指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的侨民之间的诉讼一律依照被告主义原则进行审理。本题中并未体现领事裁判权,而是在限制我国的司法审判权,故B正确,C错误。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德国法律制度。
A项: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此项错。
B项: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的《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此项错。
C项:此项是对德国《民法典》的评价,说法正确。
D项:《加洛林纳法典》是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此项错。(本题答案:C)
1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
A.1958年法国宪法
B.1787年美国宪法
C.1799年法国宪法
D.1908年苏俄宪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国宪法》。
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使得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开始。
18、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较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A项:此项是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说法正确。
B项: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应设在军级,此项错。
C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项错。
D项: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基层、中级两级,此项错。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代表名额的分配。
我国只在第三次修改时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B项错误。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较高人民法院院长和较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
A项: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此项错误。
选项B: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此项错误。
选项C: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较高人民法院院长和较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此项正确。
选项D: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提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据上述规定应该为“或者”,故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