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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2)

责编:希赛网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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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二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2000年6月,较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较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较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希赛网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

B.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C.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较高的普遍法律效力

D.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A项:法的渊源包括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主要由法理、习惯、判例和政策。裁判文书是判例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构成法的渊源,A项表述正确,

B项: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虽然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但它不是法律规范,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B项表诉错误。

C项:法的正式渊源的效力高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较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由此可知C项表述错误。

D项: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法令)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的补充规定。较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并不是对法律法规本身的进一步界定或说明,因此裁判文书不属于司法解释,该项表述错误。

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答案】D

【解析】

A项:该选项考查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区别。双方约定的内容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故该条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A项说法错误。

B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是对法律效力的说明,而不是对事实的表述,B项说法错误。

C项:该项考察法律规则的分类,按照法律规则所设定的行为模式或内容的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可为或可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其他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是法律赋予人们一定的权利,使其享有一定的行为自由。授权性规则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主要为人们设定法律义务。义务性规则也分为两种类型:(1)命令性规则。(2)禁止性规则。双方约定的内容并没有产生权利,相反,双方约定是该合同对双方有法律的约束效力,故属于义务性规则而非授权性规则,C项错误。

D项:合同一旦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即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13、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解析】

A、B项:“亲亲得相首匿”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中,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上请皇帝宽贷,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

C、D项:“亲亲得相首匿”是儒家思想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支持礼的“亲亲”,尊崇伦理,对于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提倡宽宥,CD项说法正确。

14、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制近代化修律的特征。

本题考考查的内容纯属记忆性知识点。B项中,《大清新刑律》是一部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法典,在编篡体例上,采取了近代西方刑法典的模式,分为总则和和分则两个部分;在内容上,不再将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钠入,突破了诸法合体的形式,是一部纯粹的刑法典。由此可知B说法错误。

15、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八辟丽邦法”之说

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

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

本题考查的内容纯属记忆性知识点。B项中,汉代最先在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唐律受此影响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由此可知,该项说法错误。

16、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中外法律制度的习惯法。D项中,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习惯法阶段,接下来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该选项颠倒了二者的顺序,表述错误。

17、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A项:该项考查公民的社会经济权中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由条文可知,宪法并未规定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项表述错误。

B项:该项考查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另《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由条文可知,B项表述正确。

C项:该项考查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由条文可知,宪法未规定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C项表述错误。

D项:该项考查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中的休息权。《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由此可知,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并不是所有公民,该项表述错误。

18、将“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修正案。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由此可知D项表述正确。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四点:第一,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要求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第二,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从合宪性保证法律的统一性;第三,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但未规定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第四,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如撤销等制度。由此可知C项表述错误。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由此可知有权决定举行秘密会议的是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C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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