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六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劳工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A选项,《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是要求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A项错误应选。
B选项,公司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已经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因此,可以裁员。B项错误应选。
选项C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C项正确不选。
D选项,丁属于可裁减的人员。D项错误应选。
52、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中外法律制度。
A选项考查西周的“七出”、“三不去”、“六礼”制度,这些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考查汉代确立的“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这一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清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法律制度,改革了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制度,这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C选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考查《人权宣言》,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独立宣言》是一份于1776年7月4日由托玛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它13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美国从英国独立的文件。D项错误应选。
53、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社会保险制度。
A选项,《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选项正确。
B选项,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B选项正确。
C选项,《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C选项正确。
D选项,《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此可知,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直接由遗属继承,其遗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D选项错误。
54、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
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对法条有关内容的理解。
宪法文本中的“法律”在不同条文中表现不同的含义。如以“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的形式出现时,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即具有一般性、规范性、抽象性、强制性等。但是,当宪法和法律连在一起使用在宪法文本时,通常指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会制定的法律。当与行政法规等相连使用时“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这里的法律应当从狭义上来理解,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A、B、C选项错误,D项正确。
55、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
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
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一直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经营性墓地”是商业用地,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A项正确。
B选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因此,应当先缴费后用地。B项正确。
C选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C项正确。
D选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一直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D项正确。
56、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
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相关内容,其为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种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A选项,《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属于宪法性文件,而不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A项错误。
B选项,《临时约法》虽然设立临时大总统职位,但采行责任内阁制,由内阁行使行政实权,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B项错误。
C选项,《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C项正确。
D选项,《临时约法》采取的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分立。1947的《中华民国宪法》采用了五权分立原则。D项错误。
57、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
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
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
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
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
【答案】BD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因此A、C项错误,B、D项正确。
58、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较高法律效力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D.宪法没有附则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宪法结构,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即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一般包括序言、宪法正文、宪法附则三部分。
A选项,宪法序言,指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通常,宪法序言是宪法精神与内容的高度概括。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的根本法,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D项错误应选。
59、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A.房地产咨询机构
B.房地产经纪机构
C.房地产职业培训机构
D.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答案】AB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A、B、D项正确,C项错误。
60、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较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宪法的效力。
A选项考查宪法对人的效力范围,侨居国外的华侨仍具有我国国籍,身份上是我国公民,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A项正确不应选。
B项考查宪法的空间效力。任何一个主权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因此,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考查宪法的较高效力,宪法的较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较高体现。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D项错误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