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一原则,主要考虑是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维护应该维护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老人老办法”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如何理解“老人老办法”?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就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专业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一原则。
“老人老办法”即《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新人新办法”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①全日制法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②全日制非法本+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③全日制非法本+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二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