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深刻认识到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我省职业教育的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各校要根据招生规模的变化,生源结构的转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要坚持“宽进严出”的原则,扩大入口,畅通渠道,统一出口,做到“质量型扩招”。
二、科学谋划,做好方案
(一)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9号)做好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根据《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0号)做好教学培养方案。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育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50%。统一出口,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放松。
(三)做好就业推荐。以行业、企业和市场实际需要为导向确定扩招专业,积极向合作企业推荐毕业生就业。
(四)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周密方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鼓励各高职院校尽可能对社会人员实行免费教育,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经济困难人员实行资助就读。
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招考政策、教学方式、毕业前景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四、规范招生,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扩招院校要明确分管校级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
各高职院校宣传方案请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姜燕,联系电话:86765156,邮箱:zcc@jxedu.gov.cn。
附件:
1.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计划表
2.2019年全省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承办院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分配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