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我校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校高职单招。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费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四、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考生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考生可选报1-5个专业志愿。(报考代码:6185)
2.现场确认
(1)考生本人凭身份证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现场确认时间:3月30日8:00—18:00。
(3)现场确认地点: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B楼109
(详情请咨询当地负责老师)。
(4)现场确认时须缴纳考试费100元/每生。
(5)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详见第八条、第九条),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要求,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财经学院进行(郑州市天河路36号)。
1.“文化知识”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类和对口类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八、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对口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
九、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中职类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5分;
2.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1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为止。如:以满分600分为例,某考生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成绩2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能力成绩为205分;某考生“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成绩为60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成绩仍为600分。
十、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并将上述登记表以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于3月3日前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说明
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十一、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十三、郑州财经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四、监督机制
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十五、本方案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十七、学校地址、网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66500058665000686650007
学校网址: www.zzife.edu.cn
E-mail: zzcj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