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一)“文化知识”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文化知识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合计分数280分。
其文化知识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知识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0.8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的文化知识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合计分数28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笔试120分,面试100分,合计分数220分。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竞赛成绩进行评定;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分数220分。
3.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竞赛成绩评定:①技能竞赛“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校内奖励160分、省赛奖励180分,国赛奖励220分;②体育技能竞赛分数换算,市级奖励160分、省级奖励180分、国家级奖励220分;③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初级工160分、中级工180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20分;④“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时,若考生同时具有多个计分项目,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二、考试评价总分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评价总分=(文化知识测试成绩÷280×0.4+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20×0.6)×500。
三、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二)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三)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我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可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四、报名考试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