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时间与科目
二、 考生守则
1、考生考前按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即8:00,10:45)开始入场进行身份验证,开考后15分钟(即8:45,11:15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原件)进入考场(若因身份证证件到期或遗失持临时身份证入场的考生,需要在各入场处的“持临时身份证考生存档处”拍照留存备查),接受监考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4.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钢笔、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原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收到答题纸和试题后,应按答题纸上的提示,在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有关项目。
6.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要到考点指定的地点休息,直至考试结束才准离开休息地点。
7.在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纸、将试题、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等。
9.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1.考生应在5月17日--5月30日期间关注录取网络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择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平台选定录取高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报名高校的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