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专业计划
1.第一阶段招生专业计划
2.第二阶段招生专业计划
特殊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3月11日—4月3日,第二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详见学校网站。
2.报名方式:通过我校官方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填报。
3.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4.填报志愿:参加我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只可报考会计专业。
5.报名考试费:120元/人,在报名系统缴纳。
四、命题及考试
1.学校自主命题。
2.第一阶段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300分。第二阶段考试科目:文化课24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职业技能60分,总分400分。
3.考试大纲将于近期在学校网站公布。
4.考试时间:第一阶段拟于2019年4月13日考试,第二阶段拟于2019年6月22日考试,详见学校网站。
5.考试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五、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3.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4-62299413,024-62837633
咨询QQ群:49313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