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7月25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
重庆籍初中毕业满三年及以上人员。
非重庆籍但具有重庆三年高中阶段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
三、报名方式
学院官方微信“单招报名”窗口、招生办电话报名、学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四、资格初审及考试
1、时间
资格初审及考试分3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6月17日,即截止6月16日报名的学生;
第二次时间:7月3日,即6月16日至7月2日报名的学生;
第三次时间:7月24日,即7月3日至7月25日报名的学生。
2、地点
资格初审:学院招生办公室
考试:一教楼
3、资格初审审查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历毕业证(应届生由中学提供应届生证明)等有效材料。
4、资格初审审查内容: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资格初审工作流程:通过初审的考生,由招生办负责在“重庆市2019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采集考生信息并电子摄像。采集时注意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采集完成后应即时打印信息确认表1份交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
6、考试内容:考试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600分。考试以职业技能测试为主、文化素质测试为辅。
五、招生专业
六、录取
招生办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并于7月30日前将预录取结果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分发至相应的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市教育考试院于8月初集中办理录取手续。
此方案中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录取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考试组织和实施、考生成绩确定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