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参加第二批单独招生的考生,应填报承诺书并留存招生学校备查。承诺书内容如下,考生可在信息确认时,现场填报并按手印。
山东高职扩招考生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教育部等6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省教育厅等11部门《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有关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一、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院校的安排,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同意按照《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规定的首次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以及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参加录取。若未达到录取条件,不被录取。
四、录取后,接受由学校组织的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自愿退学。
五、学习期间,努力完成国家规定的2500总学时,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管理规定、纪律要求等,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后,取得全日制毕业证书。
六、按照规定交纳学费、享受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享受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的,据实提供申请材料。
七、其他:遵守学校关于学生管理、学籍管理等一切规章制度。
考生签名(捺印): 联系方式:
2019年8月 日
本承诺书超单页须双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捺印后由学校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