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一、填报时间:8月3日8:30—8月4日17:30,逾时不受理。志愿填报系统将于8月4日17:30关闭。
二、填报对象: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仅限于总分(报考省内院校含省内地方性政策加分)达到264分及以上、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考生;艺术类第二批征求志愿仅限于各类别综合分成绩上线(美术类461分,音乐类392分,时装表演类394分,编导类423分,摄制类423分)、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考生;艺术类第二批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类和体育类计划已全部完成,不再组织征求志愿。
填报艺术类第二批征求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如果总分不低于264分,还可兼报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录取时先参加艺术类志愿投档录取,艺术类已投档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未被投档考生可按志愿参加普通类投档录取。
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可填报的院校、专业。
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是否已被录取。
三、填报方式: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