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根据我院2012—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特制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并且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三、报考资格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资格
具有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
(一)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6日
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二)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月2日——3日
按照内发改费函[2014]122号文件要求,考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200元/人。考生主动放弃考试,不予退款。
考生登录我院官网首页,自行网上缴费(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nmgjdxy.com)并打印《交通银行客户交易凭条》。网上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缴费咨询电话:学院财务处0471-5279054。
2、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2日——3日
考生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我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mgjdxy.com):。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背景不限)。
注: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交通银行客户交易凭条》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学校
(3)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级中学
(4)乌兰浩特——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
(5)通辽——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
(6)赤峰——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8)锡林浩特——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
(9)包头——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10)临河——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11)鄂尔多斯——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12)集宁——乌兰察布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注: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二)考试方式:面试+机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3日 9:30——12:00
面试合格者参加机试。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择业倾向,语言沟通能力,心理及身体情况是否符合本校专业需求。
2、机试时间:2019年1月3日 14:30——16:30
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75道题。
六、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组成(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最高为45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为275分
(二)附加分
1、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加95分,获三等奖加60分;
2、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40分;
3、内蒙古机电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和“3+3”合作学校的考生加3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录取
(一)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二)公示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