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7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历年举行单独招生工作的经验,特制定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生效、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考:
1、考生必须是2018年12月1日到12日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且由当地招办正式确认报名的应往届毕业生。
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只限英语(其它语种的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只能参加英语的学习)。
四、报名方式、报名时间、签到地点与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1)凡参加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在2018年12月20日到12月26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填报单独招生考试志愿且是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于2019年3月4日—3月8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填报志愿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考生。
(2)上述报考完成后考生需登陆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lcbzyxy.com.cn)进行院校网上报名和填报个人信息,填报成功后需打印《单独招生准考证》和《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第一次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12月30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3月17日
2、考试地点:
全区各盟市考生根据自己所处地理位置,选择就近考点作为本人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单独招生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3、考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法。
1)普通文理科类
①考试形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
②试题内容:普通文理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组成,文化课单科10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共计4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对口高职类
①考试形式:对口高职建筑类、旅游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农学类、牧医类、美工类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
②试题内容:对口高职建筑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农学类、牧医类、美工类、旅游类、幼师类试题内容由对口“专业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组成,其中“专业综合”300分,技能考试100分,共计400分。试题的命题依据为“三校生”考试大纲。
4、考试方法: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机考部分使用计算机答题。
六、录取规则
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
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2、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3、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优先原则录取。
4、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5、拟录取名单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届时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73号)的文件规定,参加2019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和自治区对口升学考试。
八、纪检监督电话:0474-8308321,0474-8308326
九、《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生效。
该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路南路一号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474-8303456(传真)、0474-8303449、0474-8308311
邮政编码:0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wlcbzyxy.com.cn
招生网站:http://zs.wlcbzyxy.com.cn
2019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设置(院校代码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