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在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和缴费(未参加单招报考和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单招录取资格),并于3月13日15时前持有关证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只能向一所院校申请免试),学院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申请免试考生需携带材料如下:
一、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为:
1.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获奖证书(如证书还未下发请联系主办或联办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4.比赛通知、参赛证、获奖名单、学校证明等与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5.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6.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7.2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携带材料为:
1.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资格证书。
4.与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权威网站页面截图等)。
5.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明。
6.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7.2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备注:上述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