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正式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有效,过期身份证无效。(1)文化基础考试需提前2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实行全场封闭,中途不得离开考场。(2)职业适应性考试(技能)测试需在13:30前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候考室的分配请考生到1号教学楼入口处查看版面上的考场考号和候考室对照表,13:3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3)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不参加上午的文化基础考试,其考场考号仅作为下午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中对照候考室地点使用。
三、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五、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卷和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二、职业适应性考试(技能)测试时,考生只需按抽签号向考官报某号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等其他信息,否则以零分计。面试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