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首先祝贺你们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已被我院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已寄出,请注意查收。现将缴纳学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被我学院单独招生、直升专录取的考生,需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按照学院对其所在地缴费方式的要求,将本年度学费缴入学院。
(一)乌鲁木齐、五家渠市录取考生缴费方式:持银联卡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一楼财务室刷带有“银联“字样”银行卡交费,也可现金缴费。
缴费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3:30(北京)(下午16:00-19:30(北京)
(二)外地州各县(市)录取考生缴费方式:考生可以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网点柜台前以电汇方式缴费,汇入以下所提供的账号里,不接受现金汇入和电汇之外的其他方式缴费。
1、电汇账户信息:
收款人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30715901040004207
汇入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长征街支行
汇入行行号:103885871592
2、电汇单附言部分请填写:
新科院+录取考生姓名+学费
注意:电汇单上必须填写录取考生姓名,不能填写家长及其它亲属姓名
3、通过电汇方式缴费的考生完成缴费后请将银行汇款客户回执单拍照,并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xjkjzyjsxyzsjy@163.com)。
邮件格式:主题处填写(XXX的缴费回执),正文处填写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备核准。照片以附件发送原始图片,考生必须严格按以上要求进行操作。
4、电汇方式缴费的录取考生必须保存好银行汇款客户单(即回执单),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段(详见录取通知书),持录取通知书、银行汇款客户回执单原件先行前往学院财务处换领缴费正式发票后,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对未按规定时间段缴费的录取考生,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我院高职(专科)入学资格。
三、学费缴纳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学费 | ||||||||
1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5500元 | ||||||||
2 | 会 计 | 5500元 | ||||||||
3 | 旅游管理 | 5000元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6000元 | ||||||||
5 | 审 计 | 5500元 | ||||||||
6 | 工商企业管理 | 5000元 | ||||||||
7 | 市场营销 | 5000元 | ||||||||
8 | 电子商务 | 5500元 | ||||||||
9 | 人力资源管理 | 5000元 |
四、其余相关杂费开学报到时到财务处缴纳。
五、民语言(预科)录取考生本年度在预科期间,按照资助政策减免学费、住宿费4000元。
六、咨询电话:0994-6808555、 0994-6803888
七、特快专递所含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资助政策、家庭情况调查表;
3、思想品德复核登记表。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