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报考对象
符合湖北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按照专业报考人数同比例分配各单招专业计划数;按参加单招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依次比较技能操作、专业知识、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两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单招总计划数,预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需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高考考试资格和高考报名号(技能高考或高职单独招生类型),并于2019年3月8日之前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
2、报名资料和费用
(1)二代身份证及当地招办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考生须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和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考生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电子免冠彩色登记照片。
(4)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报考费均为200元/生,考生可选择现场缴费或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缴费。考生在汇款时应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身份证号以及“单招报名费”字样。
户名:武汉海事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行江岸支行
账号:554767673070
税号:124200003318026730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总分为700分,其中:
1、考试由专业技能和文化综合两大部分组成。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490分,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技能操作(专业面试)340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场次。
3、文化综合考试满分为210分,考试内容分为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考试合计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场编排
专业技能考试及文化综合考试由武汉海事职业学院负责编排考场。所有考场均需达到设施安全、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宽敞明亮等各项要求;所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材料、辅料、用品等,均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1、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集中安排在武汉海事职业学院标准考场内,可满足考试要求。
2、技能操作(专业面试)考场设在相关专业的实操实训室内,具体场次安排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时开始;考试地点为:武汉海事职业学院校区内,位于武汉市汉口北滠口经济开发区。
1、文化综合考试,2019年3月9日,上午8:30~11:0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专业知识考试,2019年3月9日,上午11:30~12:30,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技能操作考试,2019年3月9日,下午14:00开始。
五、录取办法及时间
(一)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近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报省招办备案后,按技能成绩满分计算。
(二)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于2019年3月-4月在招生信息网(http:// www.whmvc.net/)上公示。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六、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以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由我校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3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12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进行处理。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武汉海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61841797 61841798
学校主页:www.whmvc.net
学校地址:武汉市汉口北滠口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430311
附:武汉海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工作部署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坚持学校负责,科学规范,自我约束,加强监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在面向中职毕业生时,坚持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其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参照湖北省技能高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具体工作部署
1、成立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开展2019年高职单招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招生就业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
2、各部门工作职责
党群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负责开通学校官网高职单招信息窗口。
(2)负责学校关于高职单招招生宣传工作,含横幅制作和宣传栏的布设、微信公众号的推广等。
(3)负责制作打印准考证。
(4)负责协助教务处做好考场的布置工作。
教务处
负责人:代勇刚
工作职责:
(1)负责制作考试大纲。
(2)负责出卷、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统计收集考试成绩及考试排名。
(4)负责考点的部署和安排。
后勤处
负责人:郑新毅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教务处,协调考点安排(含理论和实操两个类别的考点)。
(2)负责协助考场的布置。
财务处:
负责人:吴凯
工作职责:负责收取报名费用、开票及准考证的发放工作。
学生工作处:
负责人:吴催
工作职责:
(1)负责校内的单招招生政策宣传。
(2)负责统计并组织本校2016级中职学生当中已经通过网上高考报名的学生参加本校的单招考试。
招生就业处:
负责人:陈春晖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各部门召开前期工作协调会,统筹协调高职单招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2)负责对接省教育厅,编印提交单招招生工作方案、单招招生章程、关于我校2019年单招工作的严正声明等材料。
(3)负责编写单招招生简章,转交党群工作部设计编印并微信推广。
(4)负责单招学生的报名受理工作。
(5)负责后续做好高职单招的网上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