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渤海船院单独招生考试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提高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杜绝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小组的要求,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主要核对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等;查卷范围仅限试卷的漏改、漏统、错统,不查阅卷宽严度。
二、基本原则
考生自愿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专人查卷、专人复核的原则;有错必纠的原则(多给分扣除,少给分增加等)。
三、工作流程
1.参与本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可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试卷内到渤海船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查分查卷手续,领取并当场填写《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查分查卷申请表》(见附件)。
2.招生就业处负责接收考生查分、查卷申请,在指定日期前提请主管院领导同意后转报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查分查卷组(纪检审、教务处)。
3.在纪检审全程、全面监督下,查询组负责安排专人(纪检1人、副主考1人、卷库1人)进行查分、查卷,并将查分、查卷结果在指定日期前向招生就业处反馈查分查卷结果。
4.凡是查分查卷结果与公布的成绩有误的,由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小组负责纠正,并经招生就业处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将纠正后的成绩单发至考生。
四、查询费用
30元/人科次。如果查询结果确有差错,查询费用返还。
五、时间安排
1.填报申请时间:2019年4月22日14:00始——2019年4月22日17:00止
2.查分查卷时间:申请审批后立即执行。
3.结果反馈时间:查询结束后立即反馈。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小组
2019 年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