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国标代码14042,
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招生计划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申请参加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24日在我院相关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我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24日组织对不同类型考生进行相应科目的考核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150分,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对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院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我院于2019年4月4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预录取者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
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折算办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门数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综合素质评价科目门数后X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学校考核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面试总分150分,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分类考试成绩为学校考核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笔试以文化基础考核为主,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学校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设定淘汰比例,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